今晚是個很特別的夜晚,因為看了一部值得大家去看的好電影。
首先,要感謝請我看電影的曾威凱律師、邱顯智律師、吳俊達律師、李宣毅律師、郭德田律師(哲夫老師)、李荃和律師(李澤老師)、劉繼蔚律師、丁穩勝律師、陳柏舟律師。
因為有你們,才有今晚的電影可看,真的感謝你們。
看到你們本人都有來覺得很興奮。
而且這個活動也太夯了吧,兩分鐘就沒票了,幸好我有在兩分鐘裡面搶到票(感動)。
再來要說明的是,其實我不太愛看韓國電影或戲劇,所以也不會很著迷。
然後這是一部關於法律的電影。
但上述這二個理由,均不影響我推薦大家去看這部電影。
如果你是學習法律的,我推薦你去看這部影片,你會對於所謂公平正義有更深刻的體會。
如果你不是學習法律的,我推薦你去看這部影片,你或許會很震撼,但這可能在以前或未來都可能出現。
綜上所述,我推薦大家去看!
維基百科上的介紹 預告片
好了回到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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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影片是改編自南韓前總統盧武鉉的故事。
是有關1981年南韓的釜林事件
故事的時代背景發生在1980年代,那是個南北韓還在互相對抗、戰爭的時候,而當時的南韓是處於軍事獨裁的狀態。
而這部電影要區分成兩部分來談
前部分是在講述主人翁宋佑碩考上司法考試前的故事。
一個只有高中學歷,考了多年司法考試都未能考取的人(也是現今很多法律系畢業生的殘酷寫照),原本是想放棄了考試,把書賣掉而到工地去打工,但打零工的錢根本無法應付他們一家人的開支(兒子剛才出生),而故事中一幕是主角在小吃店吃飯,因為賒帳太久,老闆娘希望他趕快付錢,但主角根本沒有錢可以付(連他吃的那一餐可能都付不出來),而當老闆娘到廚房去忙時,主角悄悄地起身,準備吃霸王餐逃跑。但他在走出店門前的一刻,老闆娘的兒子鎮宇卻看到了這一幕。兩人眼神對望,主角因此逃跑,跑回舊書攤前要回他賣掉的書,因此奮發向上,終於通過了司法特考,當上了法官。
"關於主角與鎮宇眼神對望進而後逃跑這一幕,我自己感受有點深,我覺得那一幕道盡了主角迫於經濟上的無奈與委屈,但還是免不了他吃了霸王餐的事實。後面部分是講說,他考上法官後沒多久辭掉法官,改任律師的故事。
不過我覺得會後分享會羅秉成律師說的挺好的,他說:在那一刻中,主角已經把自己的自尊丟在地上了。
所以他基本上除了家人以外已經一無所有了。所以他沒有退路了,只能背水一戰,而他成功了。
我覺得自己身為法律系大四生其實很能體會即將步入社會的壓力,雖然學校老師們都說,法律系畢業後的未來不一定是國家考試,可以有更多元的工作可以去做,但不可避免的問題就是,究竟未來自己想要成為甚麼樣的人? 而且在目前台灣社會中,自己有什麼能讓公司接納自己,自己需要加強甚麼?而這些都是自己需要去思考、去努力的,不然未來也會與主人翁遭遇到相同的生活。"
考上之後,對主角來說,一切好像都沒問題了。
因為法律的修改,律師得充任不動產代書的業務。而由於以前的困苦,所以他向業務員一般的廣發名片,招攬自己的生意,而遭受律師同業的嗤之以鼻,把他像暴發戶一樣的看待。
而他也到了以前逃走的那間小吃店,與老闆娘及鎮宇和解,雖然老闆娘認為以前逃走的他這麼黑心,做律師好,不過還是很開心他考上律師這件事。
不過因為他把不動產業務都招光了,導致他受到不動產代書們的抗議,也被原本看不起他的律師搶走生意。所以他決定改從事稅務業務,口號是「用心守護您的財富」。
如同以往,他還是盡力的在賺錢,換了房子讓家人過著更好的生活。而律師們依然是鄙視他。
到了高中同學會,他一如人生勝利組的暴發戶姿態與觀念,批評學生為何要上街抗議,與身為報社記者的高中同學李允澤及鎮宇起了言語衝突,他不認同抗爭,而認為學生就是應該好好認真念書,抗爭是不會改變甚麼的。他也質疑身為報社記者的同學,為何不把社會不義的事情報導出來,而只會自命清高。
而鎮宇跟他說:岩石再硬也是死的,雞蛋再脆弱卻是活的,岩石中就會碎成砂,雞蛋但卻會孵出雞跳過岩石,意味著只要堅持就會成功。但主角不能明白,且得罪了小吃店老闆娘,被她訓斥說,以為自己現在變得有錢就能當作一切嗎?隨後被她趕出店裡。
"其實這段內容就如同太陽花學運後台灣社會的模樣,年輕學子就像現在的學運青年們,而一般大眾就像宋律師一般,不能也不接受抗爭,但是民主畢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而是透過不斷的爭取妥協才可能得到的"後來其實就是本故事的重點了。
當時的軍事獨裁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審查人民之思想,以非法集會、閱讀可能具有共產思想的書籍、意圖顛覆政府等違反國家安全法的名義,逮捕了參與讀書會的學生、民眾。而鎮宇是讀書會的其中一位成員。
"這一段歷史如同台灣早年的白色恐怖時期並沒有什麼不同,以國家安全之名,行公權力濫權之實,權力的施展,就是異己被排除的時候,任何名義都可能被當作異己排除,而均會以有法有據為前提,而這些前提基本上都是違反基本人權的保障。"而當時律師們人人將此視為燙手山芋,不敢接手,而金常弼律師為了找一位政府不知名的律師,找上了宋佑碩,但他當時仍忙於處理大企業海東建設的案件,是一個能讓他出名且賺飽飽的案件。所以婉拒了他,金常弼律師無奈下只好離去。
這時,宋佑碩因為之前的事件想去小吃店道歉,但小吃店暫時歇業一陣子讓感到疑惑,過了不久,他卻在自己律師事務所樓下遇到了小吃店老闆娘。
原來小吃店老闆娘一直在找尋他的兒子,他的兒子已經失蹤了很久。而當宋律師陪老闆娘去探視時,看守所人員卻百般阻饒,好不容易通報成功了,卻看到已經被折磨摧殘得不成人形的鎮宇。
原來鎮宇與其他讀書會成員,每天遭到偵辦人員的刑求(把頭埋進水中、毆打、淋辣椒水等刑求一定會有的手段),然後逼迫他們寫下自白書,而且要求口供一致。
然後他們就被檢察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了。
雖然宋律師答應了老闆娘替他兒子辯護,但實際上整個案件因為法官的偏袒,及高層的施壓所以對宋律師而言是很不利的。
審判一開始,檢察官就拿著被告因刑求所寫的自白書提交給法院,而即使宋律師以警察刑求作為抗辯理由,但自白書還是被採為證據。
"一如過去所有產生的冤案,都是由刑求逼供產生的自白,然後就被拿去當作證據了。而這部影片卻把刑求過程描寫得很清楚,即使坐在那邊看還是覺得很痛苦。"而其他辯護人就勸說宋律師為何要這樣,乾脆認罪好與檢察官作刑期上的協商。
這也顯示出了其他辯護人對此類案件的消極態度。
相較之下,宋律師卻是積極找出擊破檢察官對被告不利的證據。
在英國大使館的認證下,檢察官無法以被告們是閱讀帶有共產主義思想的書籍,而讓宋律師贏了第一回合。
檢察官暴跳如雷,就想到透過宋律師承辦的海東建設對宋律師施壓,但未使宋律師放棄,因而海東建設就放棄了與宋律師的合作。
與鎮宇的一場會談中,他一度放棄審判,宋律師則以先前鎮宇對他說的話鼓勵他繼續堅持下去。
此時宋律師的記者同學李允澤也一直努力想報導關於本案被告被刑求的部分,不過媒體卻一直沒有報導,反而是說宋律師為共產主義者辯護,激起了民怨,讓宋律師被民眾的抗議與雞蛋包圍。
在廁所裡,李允澤將自己的衣服借給宋律師,事實上也是象徵兩人的和解。
"從宋律師答應為老闆娘的兒子辯護到他和李允澤和解,這邊都顯示,宋律師原先不明白的的社會不義,好像從他的案件中跑出來了,而宋律師好像也能理解真爭律師的任務應該不只是侷限在賺錢上,而是追求公平與正義。"然後偵辦人員車東英以證人身分出庭,但卻矢口否認他對被告們的刑求,反而說是他們自虐。並以愛國主義者自稱,說這些人(被告們)就是應該受到懲罰。當宋律師詢問車東英是否有依循法定的逮捕程序以逮捕令逮捕之,車東英卻說,國家安全法讓他們執法人員能夠事後再補逮捕令,且可以拘捕他們50天再通知家屬。車東英一切均以其依法行事作為抗辯。但是該法令與他們的執法行為都是違反韓國憲法的。
"這讓我想到太陽花學運後,警察以束帶束縛人民,但束帶並非警械,卻被他們應解釋為警械中的警繩。而且在323當中,攻擊人民的公務員也沒有受到刑事追訴,反而被說是依法行政。這就怪了,這不是公權力濫用,什麼才是公權力濫用?"此時宋律師問了車東英:你所說的國家是甚麼?
車東英:做為律師,國家是什麼你都不知道嗎?
宋律師:知道,我太知道了,大韓民國憲法第一條第二項:大韓民國國家主權屬於國民,政府的權力均由國民產生,國家即人民!
以這句話大聲斥責國家權力濫用的荒謬,也斥責了這些偵辦人員的無良與國家。
"就如同我們所學習的,人民是國家的主人。 但事實上,到底誰才是誰的主人呢?"而後經過總總困難,取得協助偵辦人員的軍醫尹尚柱中尉倒戈協助,將偵辦人員的惡行惡狀都陳述在法庭中,讓真相終於大白,也讓檢察官幾乎再做任何反擊了。此時此刻應該可以認為正義即將伸張了吧?
但天不從人願,在車東英不知道從哪裡生出來的證據中,讓檢察官得以控訴尹中尉是做偽證,隨後法官允許憲兵把尹中尉帶走以執行軍法,而他的證言也全部被刪除,在這一刻,宋律師輸了這一場仗。
此案,被告們被判處徒刑。
最後,宋律師成為集會遊行抗爭的領導,後來被受到控訴,但在審判的當天,釜山的142名律師有99位出庭宋律師辯護。
"這邊的感想是,即使努力,正義卻不一定會獲勝,我對這部片最大的感受就是,正義沒有得到平反。結局是非常令我意外的,我原先以為他們會勝利,而濫權的公務員備受到刑事追訴,不過結局不就如同現在的現實了嗎?我是這樣想的
會後吳豪人教授預言,未來的台灣可能會走向回頭路,就如電影所演的。但尤伯祥律師卻不這麼認為,他覺得如果大家一起堅持下去,他們就不會倒。我個人不像吳豪人教授如此悲觀,比較贊同尤伯祥律師的意見,岩石再硬也是死的,雞蛋再脆弱卻是活的,岩石中就會碎成砂,雞蛋但卻會孵出雞跳過岩石,如果大家一起努力,我們是不會被擊倒的。
吳豪人教授也說了,日本、韓國都肯面對過去不堪的歷史做轉型正義了,那台灣呢?
我很欣賞這部影片的編劇,因為他肯讓面對這個國家的不堪並且將其放送給全世界知道。而我認為即使我們做了像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這類的法律,但也只是一小部分而已,這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應該全面檢討面對自己國家的歷史,只有撕開醜惡流膿的瘡疤,把傷痕全面的撫平後,才能繼續勇敢的向前走。
正義,何時會得到勝利呢?
後記:
釜林事件事隔33年後,於2014年2月13日,釜山地方法院二審宣判,5名被告均為無罪判決。
遲來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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